| 職位名稱: | 中級法律文員 | ||
| 職責: | 負責跟進及處理中心的案件管理、法律、行政及技術工作,以及上級指示的其他工作。 | ||
| 學歷要求: | 法學士學位 | ||
| 知識 / 技能要求: | 能以中文及英文或葡文作為工作語言 | ||
| 需具經驗: | 需3 年 或以上法律或仲裁相關工作 經驗 | ||
| 語言要求: 【 流利(A); 一般(B); 略懂(C) 】 | |||
| 廣東話 A; 英語 A; 普通話 A | |||
| 澳門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 國內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
| 每週工作:5 天; 輪班工作: 否; 每更: 小時; | |||
| 備註: | 每月薪酬:MOP$18,000-22,000; 能以中文及英文/葡文作為工作語言; 語言要求:葡語 A。有意應徵者請於2026年9月30日前填妥職位申請表(可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官方網站www.mac.org.mo下載),並連同個人履歷 、近照及要求薪金電郵至:tina@mac.org.mo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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