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職位名稱: | 仲裁中心法律文員 | ||
| 職責: | 負責跟進及處理中心的法律、行政及技術工作 | ||
| 學歷要求: | 法學士學位 | ||
| 知識 / 技能要求: | 能以中文及英文/葡文作為工作語言 | ||
| 需具經驗: | 需2 年 法律相關工作 經驗 | ||
| 語言要求: 【 流利(A); 一般(B); 略懂(C) 】 | |||
| 廣東話 A; 英語 A; 普通話 A | |||
| 澳門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 國內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
| 每週工作:5 天; 輪班工作: 否; 每更: 小時; | |||
| 備註: | 每月薪金MOP15,000至MOP18,000。政府公眾假期,公積金福利制度,當勞資關係維持滿一年後,每年可享有一個月假期津貼及一個月聖誕津貼,於翌年可享受22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等。有意應徵者請於2025年12月11日前填妥職位申請表(可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官方網站www.mac.org.mo下載),並連同個人履歷、近照及要求薪金電郵至:tina@mac.org.mo,合則約見,應徵者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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