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位名稱: | 仲裁中心法律文員 | ||
職責: | 負責跟進及處理仲裁中心的法律、行政及技術工作。 | ||
學歷要求: | 法學士學位 | ||
知識 / 技能要求: | 熟悉中文及葡文/英文 | ||
需具經驗: | 需2 年 法律相關工作 經驗 | ||
語言要求: 【 流利(A); 一般(B); 略懂(C) 】 | |||
廣東話 A; 英語 A; 普通話 A | |||
澳門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 國內駕駛執照類型: | 不適用 |
每週工作:5 天; 輪班工作: 否; 每更: 小時; | |||
備註: | 薪金MOP15,000-MOP18,000。每周工作 5 天,每年可享14個月薪酬,22天有薪假期,政府公眾假期,公積金福利制度等。有意者請將個人履歷、近照及要求薪金電郵至:ac-hr@wtc-macau.com,合則約見,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。截止日期:2025年2月11日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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